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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体育学院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党员过好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之一。为了更好的提高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更好的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共产党员的党性修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修正错误,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更好的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核心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总支民主生活会的组织构成
  1、党总支民主生活会由党总支书记主持,参加党总支民主生活会的人员为局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或根据要求和上级的安排随时召开,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时,报上级组织同意。
  2、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时,应在会前提交书面发言,会上由他人代为宣读,会后由主持人或主持人委托他人将会议情况、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3党总支民主生活会要求全体总支委员参加,根据需要可邀请上级领导参加,邀请其他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党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二、党总支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2、贯彻民主集中制,分工负责,协作共事,讲政治、讲团结的情况;
  3、艰苦奋斗、遵纪守法、勤政廉政,对错误倾向进行批评和斗争的情况;
  4、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5、改进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的情况;
  6、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7、针对征求到的基层单位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党总支班子成员开展自我批评,重点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8、上级党组织安排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
  9、需要列入党总支民主生活的其它重要问题。
  三、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
  1、根据全局中心工作和各单位、部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方案,确定重点议题,提前告知与会人员;
  2、由纪检部门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汇总整理提前反馈参加会议人员或在会上进行通报;
  3、领导班子成员做到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并准备好个人书面材料;
  4、民主生活会时间确定后,应提前一周报告学校纪检部门,以便上级组织派人参加,了解情况,进行指导,纪检部门要协助党总支做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具体工作。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
  1、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用整风的精神开好民主生活会,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
  2、领导成员应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为党的事业,为党的工作着想,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纠正意见和整改措施,以实事求是,开诚布公,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3、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严于律己,不护短,不遮掩;
  4、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会或工作会。
  五、民主生活会落实工作
  1、对民主生活上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公布;
  2、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按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或会议决议,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3、对会议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要上级组织解决的,由纪检部门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
  4、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没有及时研究解决的,应追究召集人或主持人的责任;
  5党总支要做好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需要时可将会议记录和书面整改意见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和纪检委办公室。